关于开展2011年“12?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

浏览量:1206 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11-12-07 【字号:

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中轻法(2011)456号文件的要求,请各部门及全体员工按照集团公司“12•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的安排,积极参加“12•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。活动包括:


1、集团公司将在集团网站“中轻法律在线—普法课堂”开辟“六五”普法专栏,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和“六五”普法文件精神。我院将在院网站上开辟“12•4” 法制宣传栏,宣传“12•4” 法制活动主题,弘扬法治精神。


2、组织参加法律知识答题活动。内容涵盖《宪法》、《公司法》、《企业国有资产法》等,要求院中心主任以上人员参加答题。


3、集团公司将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活动,集团公司法律顾问接受集团系统(含各子公司)员工的法律咨询。可通过集团公司网站“中轻法律在线—法律咨询”栏目等多个渠道开展法律法规咨询答疑,进行交流互动。

 

更多详情请点击中轻法律在线     “六五”普法专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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